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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话 画牢(1 / 2)

在招聘广告发出去没多久后,一位名叫许科的年轻人前来应聘,唐白在财务主管办公室接见了他。

在唐白的印象里,此人不仅头脑聪明手脚勤快,并且还是某名校资源管理专业的硕士生,面对有关回收站经营和管理的各项问题更是对答如流,就连阅人无数的唐白都觉得他来这里是屈尊了。

在这场对新任资源主管的考核中,双方交谈得十分愉快,考核的最后,许科提出了一个要求,他请求唐白让自己住在回收站里,为此他愿意削减一千因特的薪资作为租房费用,房间可以由唐白决定,而且越快越好。

唐白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,许科说自己的租房离这太远,往来通勤费用不菲,况且租金本身也是一笔高昂的费用,自己实在负担不起,考虑到租期将尽,这一圈的租房又都各有各的贵法,住回收站可能是他目前所拥有的最好的选择了。

唐白爽快地答应了他的要求,反正利物空地多,不差许科这一个,古拳再怎么能耐也不能把所有地方都占了,他早就看这个吃白饭的不顺眼了,不行就把他赶去睡地铺,反正说什么都不能委屈了新来的。

但无论怎么说,古拳好歹也是总管,该给的面子还是要给的,因此虽对其心怀不满,唐白还是带许科去跟古拳碰了面。果然不出他所料,古拳看都没看就让许科过了,反正只要不影响他喝酒,别说招主管的,招总管他也认。

说真的,就冲智能城目前这治安状况,唐白觉得自己有时候真该放手搏一搏,不过考虑到古拳是政府钦定的利物总管,他还是打消了让其“背后中四枪自杀”的念头。

见过总管后,唐白又带许科大致了解了下利物的环境以及运作方式,随后便将其送至六爪收拾好的房间中休息,在忙完这一切后,他又收到了古拳要求私下会面的消息。

当他赶到总管办公室时,古拳酒已经醒了七八分,此人正坐在公办椅上,头一回以一种极其难得的、正经的语气对唐白说:

“许科这人什么都好,唯独就是太年轻了,阅历不深,以后分工的话什么活都可以给他干,但是财务这块必须由你来管,这点我是绝对信任你的。”

唐白有些不悦:“为什么这么说?许科能力不挺好的吗?”

“许科能力确实出众,但这正是他奇怪的地方:既然学历这么高,能力又好,那他为什么不去别的大公司应聘反而要跑我们这个回收站来呢?

“要知道,利物财务状况再好也只是个回收站,配不上什么高级人才,而且在垃圾站工作听着也不光彩,况且我们开的工资也不是特别高,跟他的段位完全不符合。

“而且,在你刚才带他参观的时候,我上网查了一下他的工作经历,发现他曾经任职的几家公司都颇有名气,而且财务状况都很好,但是最后都破产了。”

“公司破产那是管理层的事,跟他一个职员有什么关系?”

“别急,上面这些并不重要,接下来我要说的才是重点。

“许科先后一共应聘过五家公司,其中前四家公司在当时都颇具竞争力,很被投资者看好,第五家公司则完全没有名气,公司体量就丢丢大。唐白,说到这里,你发现什么没?”

“感觉有点不对,许科简历上写着自己今年三十三岁,可他读完硕士后都已经二十六岁了,也就是说,在不到八年的时间里,他一共换了五家公司,跳了五回槽,平均每家公司工作不到两年,这工作时长未免也太短了点。”

“对,这里真的很奇怪,他工作的第一家公司条件就挺不错的,完全符合他的要求,公司也没有虐待或苛责员工的情况,并且他在这两年里还晋升了好几次,继续留在这里完全是没问题的,但他最后却辞职了。”

“是不是因为老板对他不好?毕竟有些职场霸凌是隐形的。”

“我刚开始调查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。许科给第一家公司的辞职理由是:累了,不想干了。

“我本以为他只是单纯地想休息一段时间,起码短时间内是不会再去找工作了,结果令我没想到的是,辞职申请刚被批准,他就马上向第二家公司投放了个人简历,其中间隔了一小时都不到。

“我查了下他应聘的第二家公司,该公司虽然财务状况良好,名气也大,但对新员工却很不友好,经常出现职场霸凌问题,还曾因为用工歧视被告上法庭,是妥妥的新人坟墓。

“虽然表面上没有明说,不过我想你应该也猜到了,许科绝对被同事欺负过。待在该公司的半年里,他一次都没有晋升过,但在上一家公司,他在短短两年内就已经晋升了四次,差距显而易见。”

“那他为什么不辞职回到第一家公司去?”

“在这其中,面子固然重要,但还有一个很现实的原因是,第一家公司在他跳槽半年后就倒闭了,原因是背上了巨额债务,据说有好几千万因特,直接把该公司给干趴了。”

“这笔巨债是从哪来的?”

“该公司老板有名画收藏的爱好,一次,他很想要的一幅国画的拍卖会即将开展,但他本人在该时间段要接见一个大客户,实在是抽不开身,于是就托财务总监许科去买,最后那幅国画被许科成功拍下并带回了公司。

“本来这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,结果令人没想到的是,才刚到了没几天,画上便出现了好几条裂缝,可能你觉得这没什么,但是对拍卖会的买受人而言,其恐怖程度不亚于直面古神。

“因为根据法律规定,从拍卖会上买下的东西不会在第一时间归买受人所有,而是要等‘视物期’过后才能归买主所有。

“‘视物期’指的是买受人在买下拍卖品后将其放在家中静置观察的一段时间,在这段时间里,买受人只有拍卖品的保留权而非拥有权,视物期一般为十五天,碰到特殊情况则会适当延长或缩短。

“因此,出于对该项规定的考虑,买受人在拍下拍卖品后不会马上付清费用,而是先支付一定费用的定金,等于是给各位拍卖会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,真正用来买拍卖品的钱得等到视物期过了才会支付。

“法律规定,若在视物期期间拍卖品因环境或者人为因素受到破坏,在没有查到破坏者的情况下,买受人必须归还拍卖品并赔偿损失费,情况严重的还要坐牢。

“公司老板当即请了专业人士调查画作损坏的原因,同时还查看了放置画作的收藏室的监控以确保没有外人混进来。

“经过一番折腾后,专家们终于得出结论——由于当地空气干燥且昼夜温差较大,再加上画作本身的年代感,致使画纸耐受度大打折扣,因此导致了裂痕的出现。

“后面的事就不用我多说了,由于是自然因素而非人为因素,买受人负全责,他不仅要承担画作的修复费用,还要赔偿已故画家在世亲属、即拍卖会委托人的精神损失费。

“本来这事赔就完事了,但由于公司老板觉得拍卖会委托人要的精神损失费太高,不符合画作价值,于是要求降价。委托人一听就不干了,非要按自己开的价格赔偿,两人谁都不服气谁,于是就打起了官司。

“根据委托人自己的说法,这幅画是曾祖父最得意的杰作,曾祖父这辈子画了也卖了不少国画,但唯独这幅他至死都没有卖掉,而是想作为传家宝流传下去。如果没有让自己企业濒临破产的经济和变异体危机,他打死都不会把这幅画卖出去的。

“不仅如此,委托人还表示,由于急着出手,他给这幅国画定的价格太低了,仅为470万因特,要知道,作为世界闻名的国画大师,曾祖父随便一幅画就能卖到上千万因特,要不是因为现在经济不景气以及该画的知名度实在不高,被告是见都别想见到这件宝贝。

“拽哥这番言论成功激怒了公司老板,他马上回击道,如果这真的是一幅好画,那么画家无论如何都不应该用一张一碰就裂的画纸去画它,也许该画并非杰作而是一幅败笔,画家是怕丢人现眼才没有把这幅画卖出去。

“委托人听了这话差点当庭暴走,为了遏制双方的怒火,法官当即决定找专家重新鉴定一下这幅国画,拿事实说话,然后事情就朝着意想不到的方向开始狂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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